我把這個級次後面的十誡,問了AI後再用我自己理解的話來說,各位自修的同學,可以參考一下,但也像我之前說的一樣,要對我的想法保持懷疑,因為產生懷疑,你就會去查證,這樣說不定你就會有自己的想法了,因為你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。覺得打雷閃電很厲害的,就依自己的想像做成一個雷電的樣子然後就敬拜這個做出來的像,所以他們就會敬拜各種自己做出來的神靈。
現在民智大開,有很多的管道可以取得各種的資訊,那時的人相對就比較封閉無知。所以造物主(神),就明確的規範了幾個誡條,刻在石板上,讓摩西發佈讓人民遵守。
大概就是這樣的背景,然後光的課程的上師們重新詮釋這十條的誡律再放在課本裡。
精神法則1.「我是主,你的上帝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-白色之光。
這裡和之前耶穌說的一句話"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"一樣自大。但其實在舊約裡所有看似很兇的語言,背後都藏著深深的愛。
這句的意思是說,只有你的較高自我,才能帶你走出你思想上的侷限,你不用再向外尋找,也不需要再問東問西。什麼是思想上的侷限?就是可以受你感觀所影響的.......感受,比如看到、想到一個東西會喜歡、害怕。可是你已經不想再喜歡、再害怕這件事,你急欲擺脫它。
於是,你求神問卜算塔羅、催眠阿卡西看元辰宮、吃花精靈氣和卜卦,你每天上網看要請哪位老師幫忙處理,卻忽略了只有你自己的較高自我才能和你一起處理這些事,如果你的思想不能改變、不能調整,那你就永遠逃不開被你自己較低體系(五感)所限制的牢籠。
拜偶像這件事,好像對基督徒來說,是一件很重要(?)的事,我們同事有一個基督徒,每次普渡的時候,他是不拿香的,因為他們覺得就是在拜偶像。要知道,除了你的較高自我之外,沒有任何事物有創造的能力,所以這些都是"人"自己創造出來的,而造物主最是看不慣這種事,所以這裡用了"忌邪"這二個字,因為除了剛說的較高自我是正直的之外,其他的創造都是歪七扭八的。
不曉得你有沒有聽過"我們是共同創造者"這樣的話?因為我們是神(造物主)的造物,所以我們擁有神的本質,當我們認知道這件事時,我們就能和神(造物主)一起創造。如果我們一開始就承認這些拐瓜劣棗的神,那麼長久下來,物以類聚甚至也這樣教導孩子,就會為小孩種下壞的因。
那麼造物主就會追討你(三、四代)的罪,因為你害得你的後代做了蠢事(拜偶像),但如果你一開始就不這麼做,你的後代就會被神深深的愛著至千代。這麼講來還是不要拜偶像比較好吧,因為雖然會被追討三、四代,但被愛還是比較多的。
精神法則3.「不可妄稱主,你上帝的名,因為妄稱主名的,主必不以他為無罪」-藍色之光。
在這裡,要理解的是"上帝"、"神"、"主"、"造物主"這些說法,其實代表的也是所謂的"法則",在光的課程裡,之後好像也會提到幾個法則,愛的法則、因果法則.......等等,如果對這些法則有興趣,可以看這本「祕典卡巴萊恩」,像小品的文章,不會很難讀。但其實,神存在於萬事萬物中,因為萬物由祂所造,所以都有神性,特別是人類的身體裡,擁有神的"氣",所以人類也被稱為小耶和華,和神一樣有創造的能力。既然神存在於萬事萬物中,那所謂的"法則"也同時存在於祂的造物裡。
那時候的人,對於名字是很看重的,更甚者還有人認為一旦被知道名字,別人就很容易對你做一些不好的事,人都如此更何況是神(所以神的名字,一直以來,都是一個謎)。
因為神是法則,是精神,是意義,是萬事萬物,所以不能被隨便忽視或利用法則(神)去做一些傷天害理的事,比如假藉大愛之名,行詐騙之實,藉因果平衡之名施行暴力等等。
你濫用了這些法則,也會逃不出因果的平衡。
這裡就順便提一下神創造世界的過程。
第一天,整個地球混沌一片,神說「要有光」,就有了光。有光就是「晝」,沒有光就是「夜」。有晚上,有早晨,這就是第一天。
第二天,把水分開,上面是空氣,下面是水,然後有晚上,有早晨,這是第二天。
第三天,神把水聚在一起,把土地露出來,然後讓地上長出各種的菜、樹和有核的果子,有晚上,有早晨,這是第三天。
第四天,神在天空創造了管晝的太陽和管夜的月亮,以及很多的星星,這樣就有了四季,有晚上,有早晨,這是第四天。
第五天,神在水中創造了各種生命,也有很多的大魚,也創造了在空中飛的鳥,有晚上,有早晨,這就第五天了。
第六天,那麼水裡、空中都有了生命,那陸地也要有,於是各種的動物、昆蟲就有了。接著神就依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然後有賜福給這些人,並告訴他們,你們要多多的生養,要管理這片地,也要管裡水中的魚、空氣的鳥、和地上的各種生物。地上的菜和有核的果子給你們當食物,而地上的青草就是陸上的其他動物和空中的鳥他們的食物。就這樣有晚上,有早晨,這是第六天。
第七天,神就沒有繼續創造了。
其實這句話的意義很簡單,就是我們平常把很多的心思都放在外面的各種紛擾,即便偶爾的獨處也是在想該怎麼處理明天的事。但我們應該固定留一些時間與自己相處,或是每天透過靜心冥想與自己的神性自我或較高自我連結。這也是為什麼光的課程雖然是一週一個光色,但卻建議我們每天要冥想,就是為了要讓我們每一天都和自己內在的神性接觸,去感受自己內心的平靜,即便外界熙熙攘攘,其實也還有一個寧靜的地方一直在這裡。
這句課文其實可以用"家庭關係,是人與神關係的延伸"的概念去看。首先,爸爸象徵著比較理智、陽性的本質,在光的課程裡是動力層面,媽媽則代表陰性的本質,是磁力層面(關於動力磁場和磁力磁場以後的級次會說到),這二個都可以透過遺傳而來,所以要尊重這樣的關係,因為沒有這二個人,你就無法透過這樣的個性自我來學習。
前陣子,有很多令人難受的,關於虐待小孩的事,有的時候真的會覺得那是你的孩子,你怎麼可以這樣的傷害他們?難道你也是被這樣對待長大的嗎?可是又反過來想,如果我們的投生都是自己選擇的父母,那必是他要經歷某種需要這種靈魂才能做得出來的事,既然是他自己的選擇,那也只能祝福他早日完成他所要經歷的事,只是會覺得為什麼他要選擇被親近的人傷害這種痛苦的經歷。
精神法則6.「不可殺人」-紅寶石之光
這裡還有一段課文我覺得寫得很直白:「殺害、終止一個生命,是把自己放在上帝的位置上。這是把自己放在審判別人生命表達,否定靈魂的創造性來源之上了。」
講到這個,就不得不說到"你是否贊成廢除死刑?"
我以前是贊成廢除死刑,因為誰都沒有權利可以讓人死掉,可是被莫名其妙死掉的人的權利呢?但這並不是我最主要改變的點。
我認為,當我們社會的集體意識提高時,廢除死刑是自然而然的事。
當我們被問到"如果是你的親人被無辜殘忍的虐殺呢?",我相信絕大部分的人會很難心平氣和的說原諒。可是我們要想的是,為什麼會有人要虐殺無辜的人呢?這難道不是因為我們的社會、家庭裡面的問題嗎?畢竟我們的家庭裡,仍有著會虐待自己小孩的家長,社會上也有對各種疾病的不諒解以及煙酒毒品。
如果我們的集體意識提升,我相信家庭裡的氣氛是充滿純粹的愛與信任,社會的氛圍也是帶著服務與奉獻,我覺得這會是一個很美好的境地,每個人都對自己的生活及他人充滿熱情。
在這裡教導裡認為,「最好的方式是,將這個生命禁錮在絕對的孤立之中,以便讓他探索他自己的內在精神。這一方式勝於去終止這個生命。」
這個話題,其實還有很多可以討論的,只是就會離題了。
這裡的意思,完全和我們想的不一樣,當然,它還是有指「不可以有婚姻之外的性關係」的行為。
可是更衍生出,如果你是利用別人來取得(或建構)你的權力,或是你用別人的資源來獲得利益,你"奴役"別人的心識和身體,那麼你就是姦淫者。或是你用不正當的方式奴役大家的心識,比如政治人物用錯誤的政策或欺騙來獲得自己利益,這些都算,因為這些行為並沒有考慮(或忽略)到對方真正的意願或他表達自我的權利。就好像我教你畫畫,我教的大樹有很多茂密的樹葉,可是你想畫像柳樹一樣的葉子,但我不允許,這是我就是姦淫者。就是類似這樣的意思。
精神法則8.「不可偷盜」-粉紅色之光
這句話就很簡單。就是不能從別人那裡把把別人的頻率、理念、動機和完成目標的潛力當成自己的,去模仿,並使用這些,把這些當作是你自己原本的創造,所以偷盜不僅僅是搶奪別人有形的東西,甚至也包括無形的理念。
「偷盜」不僅是指搶奪別人的房子、財物或金錢、珠寶,它也指從別人自身的存在中偷取理念。不要從別人的創造來源中拿取任何可以榮耀你自己的東西。
「偷盜」不僅是指搶奪別人的房子、財物或金錢、珠寶,它也指從別人自身的存在中偷取理念。不要從別人的創造來源中拿取任何可以榮耀你自己的東西。
我們常常看到所謂的"致敬",或是現在有很多的學習,都是從模仿開始,我們從模仿開始,但是到最後就要發展出自己的做品。我之前有看過一本做皂的書,後來被認為全部都是抄老師的作法,結果全面下架,不過智慧財產局認為,著作權保護的是具原創性的文字、圖片和照片,不保護概念、技法、操作方法或課程架構本身,這本書的圖片如果真的複製了老師的教材,那就涉嫌侵權,如果是自己做的可能就不算抄襲了。
「從文字上來解釋,這一誡條的意思是不要在別人身上製造謊言或傳播流言蜚語,因為別人也是你們的一部分。」這句話直白的意思,就是不要八卦別人。
但同時更深層的意思,就是不要把自己的偏見或猜測、想像當成是別人的真實,當然也不可以欺騙自己,你明知道自己的心想做A,但礙於無奈你仍選擇B,這是我們很常遇到的情形。光的課程有一個很重要的教導,就是要懂得"識別",什麼是真實,什麼是虛妄,整個行星課程講的都是這個。如果我們不能面對真實的自我,那麼我們所有的表達是不是也都是假的?一旦我們做出思想、言語和行動都不忠於內在的真實,那我們也會遇到相應的因果。
所以,我們都要以真實待人,以誠實自處,然後讓自己思言行都保持一致。
精神法則10.「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,也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-薄荷綠之光
這裡講的就是,不要因為羨慕別人,而錯過了自己正在經歷的生活。
這句和不可偷盜很像,但是「不可偷盜」指的是把別人的有形或無形的東西佔為己有,這句指的是不要在內心渴望成為別人,不要有"要是我也這樣多好"然後就羨幕別人,覺得自己很倒霉、很慘。我後來發現,我確實是有這樣的心態。是一種"我也好想這樣的"的心態。
這句話要提醒的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進展,真的也沒有什麼好或不好,裡面有一句話「你們現在所處的狀態,對你們的觀點、理念、目標與動機是最完善的。」。
以上就是理性體課文裡的十誡,用我自己很白話的翻譯寫出來,希望我下一輪的理性體,可以很快就能理解課文的意思,並再衍生出更精緻的想法。也希望提供給自修的同學一點點參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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