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11日 星期二

..........是愛情啊

是的,是愛情啊...............。
愛情啊,就是美在當下而已,現在,為了某人而開心,腦海裡想的都是對方、當別人提到對方,你會傻傻、甜甜的笑。又或者為了某人的離去而難過,想到了對方,心和眼睛酸酸的。你甚至沒辦法想像生活中失去對方。

你載她上課、送她去補習班、還要配合她公車的時間送她回家。你工作的時間完全配合她的作息,你覺得你可以努力工作,等她畢業就結婚,你們會生二個寶寶,一個像你,一個像她。

他載妳上課、送妳去補習班,還要配合妳公車的時候送妳回家。妳的作息完全配合他的工作時間,妳覺得妳可以在畢業後馬上找工作,然後就結婚,妳們會生二個寶寶,一個像妳,一個像他。


妳們一起騎車去過著名的風景區、在轉角的公園裡吃著沒味道的御飯糰、在冬天裡握著彼此的雙手看著對方的眼睛,真的覺得好幸福好幸福。

那是真的幸福.....
那時是真的幸福啊...........

妳依稀記得被他緊緊抱著說不想和妳分開的那一天,天空飄著毛毛的細雨,圖書館的後面沒有人,他叫妳要努力讀書,不要被人看不起,妳們一起努力。在他當兵的時候,妳果然為了愛而努力,放榜後令人傻眼的成績,為你們爭取到了短暫幸福、自由的日子。

那幸福的感覺真的真正的存在過。

後來呢?我問。

妳說,後來還是分手了,在那個暑修的時候,南部的太陽曬得人要發昏,沒有冷氣的宿舍,妳撥的電話沒人接,接了又愛理不理,妳以為妳當時莫名的接受了不知道任何理由的分手訊息。
於是;空了的心臟被滿滿的社團活動填充,那年的夏天,妳並不覺得熱,因為從心臟流出的血液是冰的。這幾年來,妳總是有意無意的打探他的消息,但即便妳鼓起勇氣來和他聯絡,他也只是一貫的冷漠,那雙在冬天溫暖的雙手和眼眸,就連溫柔的細語,也不復見。但妳仍遲遲的忘不掉。

我就是不想忘掉。妳說。

我感覺了妳聲音裡微微的顫抖,我猜妳忍住了哭,但我不曉得妳為誰而哭。

可是,我可能懂……或許,我懂。妳要的不過是一個分手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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